發展好科技金融是金融機構推動“科技—產業—金融”新三角循環的重要抓手,也是金融機構在高質量發展階段實現業務轉型的重要保障。金融機構做好科技金融的首要關鍵是理清科技創新有哪些環節,進而才能根據不同環節的特點,匹配合適的資金供給。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帶領團隊通過研究,將科技創新細分為兩個階段、六個環節。其中,“創新產生”階段以發現新理論為起點,以開發新產品為終點,包括科學研究、概念驗證、產品熟化三個環節,具有投入周期長、產出不確定和產出外部化的特點,適配財政資金、政策性金融和商業性金融的三方接力。“創新擴散”階段包括行業引入、行業成長、行業成熟三個環節,以出現新產業為起點,以產業成熟為終點,具有驗證周期短、風險可估計、收益內化的特點,更多適配商業性金融。魯政委認為基于科技創新的全鏈條劃分,科技金融體系可相應劃分為科技創新金融與科技產業金融兩部分,分別匹配創新產生與創新擴散階段。創新產生階段投入周期長、成果不確定性高和產出外部性強,需構建財政資金、政策性金融和商業性金融的三方接力;創新擴散階段驗證周期短、風險可估計、收益內部化,商業性金融可以更好地發揮主導作用。為完善創新鏈與資金鏈的精準匹配,實現科技金融的高質量發展,未來可以從以下方面進行完善:加大財政對科學研究的投入,聚焦“卡脖子”領域的原理性研究,強化基礎研究資金保障。對兼具基礎研究與應用需求的科技大型企業,鼓勵企業早期參與產學研協同攻關,將對企業的“后補助”更改為國際上更加通用的“競爭前”資助。在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概念驗證機構的基礎上,建議進一步建立國家級的概念驗證機制,通過概念驗證創造新市場。通過概念驗證平臺推動技術原型與市場需求匹配,目標將新市場培育至早期風險投資愿意接力的成熟度,填補財政資金與商業資本的“死亡谷”。由國家層面統籌部門采購需求,對企業研發成功的創新產品提供“首購首用”保障,以政府購買力促進科創企業早期發展。優化國家級種子基金機制,以扶持的初創科技企業數量、新產品和新服務銷售額、全口徑經濟影響為總體目標,降低短期盈利要求。鼓勵商業銀行試點“信用貸+認股權”模式,通過分享企業成長收益覆蓋信貸風險,引導間接融資成為“耐心債務資本”。鼓勵政府引導基金在行業尚未實現盈利階段進入,發揮先行引導效應,促進新產業對舊產業的替代。針對科技小微企業與普惠小微企業、引入期企業與成熟期企業,制定差異化風險分擔政策和融資擔保工具,激勵商業銀行“投早、投小、投科技”。引導商業銀行優化對單家科技企業的信貸配置策略,通過適度提高信貸額度與合理延長貸款期限,避免多頭共貸的風險積聚。依托第三方智庫發布行業研判與供需分析報告,為政府引導基金提供決策支撐,避免低水平重復建設,引導資金投向產業升級關鍵領域和核心環節。依托多層次資本市場差異化制度體系,形成IPO、并購重組、股權轉讓的多元化退出體系。通過強化資本市場對科技創新的引領作用,實現資本反哺創新的良性循環。